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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标准工厂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仙桃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时间】:2026年08月25日

 

仙桃市纳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对仙桃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标准工厂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人:仙桃市纳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仙桃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标准工厂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备案要求执行项目分包和采购方式

  5、采购最高限价:费率报价(100%),按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审定金额下浮(且最高限价不超过100000.00元),

6、服务期:自项目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结束之日止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不满足三家有效报价的应当废标,满足三家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中选。

四、投标报价函的编制

1、报价函采取独立密封的方式,封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报价函”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函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字,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现场报价人员需为委托代理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现场核验身份)且提交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五、报价函的递交:

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8281500分,地点仙桃市纳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28-3602066

     仙桃市纳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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